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2项食品标签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3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发酵乳》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消毒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等4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叶黄素》等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
《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
《灭菌乳》等9项修改单
“这些标准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旨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公众健康,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有关负责人介绍。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新,将带来哪些改变?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
■推广食品数字标签,解决信息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
■不允许使用“不添加”“零添加”标识,避免误导消费者■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以降低食物过敏风险此次发布的一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备受关注。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可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可谓食品的“身份证”。此前,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要求主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执行。随着消费者和产业对标签的需求发生变化,时隔14年,两项标准对食品标签的标示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
“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以提升消费者阅读体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室副主任于航宇介绍,新标准明确了数字标签的定义及应用要求,消费者通过扫描数字标签二维码,可获得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体验,并获取有关食品成分、使用说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相关信息。“这一创新举措将有效解决部分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信息时因字体小而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于航宇说。据悉,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了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试点工作,目前已有超过400款预包装食品应用了数字标签。
保质期标示方式也进一步优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中心主任朱蕾介绍,为了增强信息获取便利性,新标准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即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消费者关注的保质期信息展示更为直观。这意味着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不再需要通过计算来确定食品何时过期。
朱蕾介绍,为减少食物浪费,新标准增加了“消费保存期”推荐性条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以降低食物过敏风险。近年来,越来越多消费者发现,许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出现了“不添加”“零添加”的标识。专家指出,新标准实施后,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事实上,“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专家指出,有的果汁饮料的标签上写“不添加蔗糖”,不等于产品中不含糖;有的含糖饮料声称“不添加甜味剂”,导致消费者产生该产品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误解;有的产品声称不添加某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如不添加某一种甜味剂,但实际却使用了其他甜味剂作为代替。“消费者想要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正确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食品标签信息是关键。”于航宇说。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向消费者提供的关于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成分、特征的有效渠道。“在营养标签方面,修订后的标准在要求强制性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基础上,还要求标示饱和脂肪(酸)和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营养一室主任方海琴说,这方便消费者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消费,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摄入。方海琴表示,为引导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关注膳食中盐、油、糖的摄入总量,此次标准修订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专家介绍,为确保食品标签标准在食品行业内顺利实施,这两项新标准均设置了2年过渡期。
强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针对婴幼儿群体特殊要求,扩大产品类别,完善营养成分指标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一批产品标准与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等密切相关。“新发布的一批标准以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为目标,通过明确标准适用范围、扩大产品类别、科学设置技术指标等措施,进一步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朱蕾介绍。具体来看,《发酵乳》(GB 19302-2025)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和《灭菌乳》(GB 25190-2010)等3项标准修改单完善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和限量指标,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适应市场变化,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31661-2025)等3项新制定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强化了对重点食品类别和污染因素的过程控制,填补了相关领域食品安全过程管理的空白。此外,与婴幼儿食品相关的几项标准有了更新。比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25)完善了营养成分含量要求,并新增生酮配方、高能量配方、脂肪代谢异常配方等6个产品类别,为特殊医学状况婴儿提供精准营养支持,填补国内产品空白。“相关配方食品主要用于有难治性癫痫、生长发育迟缓、脂肪酸代谢吸收障碍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儿,以及部分罕见病婴儿群体。”方海琴说。《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25)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两项标准总体上增加了婴幼儿辅食产品品类,调整了营养成分指标,下调了添加糖的供能比,以满足婴幼儿营养健康需求,促进婴幼儿辅食产业创新发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屈鹏峰副研究员介绍,《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修订时,细化了婴幼儿颗粒状罐装辅助食品品类,要求6至12月龄较大婴儿的颗粒、片(块)状罐装辅助食品产品形态大小应小于5毫米,而对1岁以上幼儿的颗粒、片(块)状罐装辅助食品产品形态大小不再作要求,以促进提供与婴幼儿发育水平相适应的食物。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涵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标准体系中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规范、检验方法四大类标准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规范从过程到产品各环节、保护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
文:健康报记者 段梦兰
编辑:杨真宇
校对:马杨
审核:管仲瑶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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