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天(27日)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主要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标准之间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新发布标准包括:食品标签标准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3项、食品产品标准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8项、检验方法标准29项,以及《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项标准修改单。
不允许再使用
“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很多食品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采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声称吸引消费者购买。为了避免这些声称对消费者的误导,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
“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以某款“果汁饮料”举例,饮料的标签上写了“不添加蔗糖”,但其实蔗糖只是“糖”这个大家族中的一种,同时果汁中本身含有大量糖分,因此这类产品所声称的“不添加蔗糖”,绝不等于产品中不含有糖,容易误导公众。
有些含糖饮料会使用“不添加甜味剂”的声称吸引消费者,却造成了消费者认为产品中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更有产品会声称不添加某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如不添加某一种甜味剂,实际使用了其他甜味剂作为代替,影响了消费者的正确认知。
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为了让消费者正确了解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使消费者盲目关注这些宣传用语,忽略了产品真实属性,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
推荐标示“消费保存期”
在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中,和大家日常选购食品息息相关的是两个关于食品标签的新标准,两项标准均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先来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它实施后,食品标签上将强制标示致敏物质,日期等内容的标示也将发生重要变化。
预包装食品,就是指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简单来说,我们日常购买的除了生鲜等,绝大部分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的“身份证”,过去强制标示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保质期等。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专家介绍,食品标签在全球食物过敏风险管理中被视为最有效的工具,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尽可能降低食物过敏的发生概率,新标准实施后,我国食品标签将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标签上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
新标准对食品日期标示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多重要的变化,比如新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计算保质期,保质期信息展示更为直观。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新标准与国际接轨,为了避免食物浪费,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不恰当的贮存会缩短食品保质期,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
扫描数字标签
获取食品信息
另外,新标准提出,我国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食品标签将正式开始向数字化升级。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食品标签上的二维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
数字标签相较传统食品标签没有标示版面的限制,消费者可以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多种功能了解食品信息,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的需求,大大提升了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体验感与便利性,解决部分消费者阅读信息时因字体小而“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已有超过400款预包装食品应用了数字标签,新标准的发布将为数字标签在食品领域的全面应用提供规范依据。数字标签将陆续应用到各类食品包装上,消费者将会体验到数字标签的更多便利。
来源:央视新闻
监制:刘昊
编辑:王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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