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珩 摄影 华小峰

为规范全省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水平,日前,省政府公布了《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策吹风会,就《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解读。

政策吹风会现场

看背景:

相关事故多发频发,管理规定存在空白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领域广、行业多,作业环境复杂,危险因素多。”应急管理厅副厅长余文杰介绍,近年来,四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背后暴露出制度规范不健全、操作流程不规范、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

据了解,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风险因素多,人员在里面作业时,因操作不当极易出现窒息和中毒等事故。生活中常见的地下室、发酵池、化粪池等均属于有限空间。

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完备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而具体到有限空间作业,却一度缺乏细致规定。“2024年施行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对全国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了规定,但其他行业、领域仍存在制度空白。”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李清坦言。

《规定》的意义不言而喻。李清表示,在梳理分析近年来典型事故、科学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提取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最大公约数”,从完善作业安全保障制度、规范现场作业流程、强化政府监管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详细规定,适用于四川省各行业、各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明重点: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针对性解决现实问题

《规定》共39条,分为总则、安全保障、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

余文杰介绍,《规定》主要包含4方面内容,主要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各方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安全保障制度,细化规范作业全流程安全管理要求,还提出要强化部门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规定》中关于企业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提出了多项要求。在制度建设方面,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在作业环节,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内部作业外部监护、动态监测”的有限空间作业原则,抓好作业前、中、后“三个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坚持“小切口”立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问题。例如,针对农村地区清理化粪池、沼气池时容易出现事故的情况,《规定》要求属地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宣传指导,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安全常识、作业流程和防范措施。此外,《规定》还提出以科技赋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鼓励运用智能化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或者替代人工作业,降低安全风险。

“《规定》还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对有关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余文杰说。

抓落实:

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探索智能技防设施应用

如何确保《规定》落实到位?应急管理厅安全总监陈亮表示,除了分级、分类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外,自今年3月起,全省还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首先要摸清风险底数。陈亮表示,目前,省安办已在全省部署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摸底工作,不仅把有限空间辨识出来,还要把安全风险管控到位。此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将尽快制定和公布相关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监管目录,作为监督检查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我们将加强排查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规定》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明确的13种违法违规行为。”陈亮提醒,整治过程中,省安办也明确要求各地严禁乱检查、重复检查等,更加强化指导帮扶和服务,助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赋能的探索已经展开。自去年底开始,成都和德阳等地已开展试点,指导相关重点企业按照《规定》中的要求安装应用电子围栏、视频监控、气体检测、一键报警装置等探测感知技防设施。“在试点基础上,省安办将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逐步推进各类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配置。”陈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