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珩 摄影 华小峰

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策吹风会,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李清介绍了《规定》的特色亮点。

“制定《规定》,我们坚持依法立法,填补立法空白,构建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李清表示,《规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上位法要求,衔接应急管理部规章要求,提取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最大公约数”,从完善作业安全保障制度、规范现场作业流程、强化政府监管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详细规定,适用于四川省各行业、各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李清

“我们还坚持民主立法,拓宽参与渠道,注重立法制度创新。”李清介绍,立法过程中,立法人员书面征求政府部门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到成都、泸州等地和有关单位调研,与基层一线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座谈,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形成《规定》草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调研座谈过程中,立法人员梳理总结四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形成了一些原创性的制度设计。

“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李清表示,制定《规定》过程中,立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回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现实需求。

李清举例,针对近年来四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中中毒、窒息事故占比很大的问题,《规定》明确安全风险辨识、台账管理、分级管控以及作业前检测、作业中通风、持续外部监护等有效措施;针对农村地区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问题,《规定》要求属地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宣传指导,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安全常识、作业流程和防范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