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计划》的通知

农办市[20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经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现将《2026年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计划》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聚焦服务中心工作。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举办展会活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谋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各方力量,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注重实效提升质量。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办展方向,推动展会活动提质增效,培育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社会影响广泛的品牌展会活动。充分发挥展示成果、促进贸易、推动交流的作用,加大参展商、采购商邀请力度,以更丰富的形式展示农业农村成就,以更专业的服务促进主体间、地域间、行业间合作,发挥实实在在的平台载体作用。

三、突出促进消费主题。围绕促进消费、做强品牌,设置促消费专区,开展品牌宣推、消费促进等活动。优化展区规划布局,创新消费场景,打造农文旅融合沉浸式体验,让展会活动成为优质农产品的展销馆、农耕文化的体验馆、业态跨界的融合馆。聚焦为农助农,开展公益性品牌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促进欠发达地区“土特产”走进主销区。

四、严格规范举办展会活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展会活动的有关要求,务实规范节约办展。切实落实《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展会活动主办单位要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好报批或变更程序,谋划好主题、内容和活动等事宜。未经批准不得在展会活动中嵌套举办节庆、论坛等活动,规范组织招展招商、品牌发布、信息交流等活动,坚决禁止借展会活动之名行不相关之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落实展会活动预算、采购、收支等管理规定,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展会活动报备和总结工作,提炼创新组织、市场运作、专业办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展会活动结束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吴自立

联系电话:010-59191724,59192101(传真)

电子邮箱:scsscjsc@agri.gov.cn

附件:2026年农业农村部展会活动计划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6年3月31日

来源丨农业农村部网站

编辑|樊慧宁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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