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精神,紧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着力提升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链主等优质企业在稳链优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协同配套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良好生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单位,立足青岛产业发展实际,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5个方面、16条措施,构建起“创新赋能—配套升级—补链强链—要素保障—生态优化”的全链条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包括第1至4条,聚焦高能级创新载体打造、创新资源共享、共性技术攻关、先进标准引领四大方向,强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二是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引导链主企业向上下游开放创新平台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使用山东省创新券开展科技创新;三是布局行业共性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针对具身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四是支持先进标准引领,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补,对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推动将行业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

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方面,包括第5至7条,通过培育配套企业、实施倍增计划、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水平。一是培育产业链“配套专家”,建立潜力型“配套专家”企业动态培育库,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强链补链延链稳链,形成特色产业协作体系;二是实施制造业“倍增计划”,遴选培育优质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等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精准引育补链强链方面,包括第8至9条,通过精准招商、增资扩产、并购重组等方式,补齐产业链短板、强化产业链优势。一是重点招引关键配套企业,健全“链长+链主”联动招商机制,支持链主企业组建产业招商联盟,围绕智算芯片、具身智能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对企业并购重组项目按标的额1%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二是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企业联合海内外优质配套企业共建项目,增资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享受同等政策支持。

优化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包括第10至12条,从金融、人才、用地三大核心要素入手,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一是构建多元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链主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发脱核供应链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单户最多150万元贴息;二是培育复合型人才队伍,对入选产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人才津贴,对创业类、创新类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津贴,鼓励链主企业为配套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技术指导;三是优化项目准入与资源供给,保障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推行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方式,全面推进产业项目“三证齐发”“拿地即开工”,依法依规保障项目能耗需求。

完善创新发展生态方面,包括第13至16条,通过场景开放、产品推广、市场化服务、机制保障,构建优质高效的产业发展生态。一是推动场景开放应用,鼓励链主企业开放产业全链条场景资源,引导配套企业参与场景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场景类金融产品;二是加强创新产品推广,运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鼓励国有等企业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创新产品;三是优化市场化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等机构桥梁作用,支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对成效显著的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是完善保障与考评机制,建立“链主企业现场服务”“链长+区(市)主要领导双挂钩”机制,对企业诉求实行“专人专办、对账销号”,强化产业链人才服务保障,评定并支持产业链协同配套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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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咕噜

来源 | 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