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慧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网友早前在“问政湖南”留言称,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第一中学两个班在学生反对情况下仍然不拆除监控,称学校“藐视规定,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12月17日,桂东县教育局、桂东县第一中学回应:鉴于部分学生反映不适应,县教育局已督促县第一中学于12月11日上午对已安装摄像头进行拆除,相关数据已删除。
近段时间,教室私自安装监控的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网友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必须安装摄像头,这是为学生好;也有人认为,学生被全天无死角监督会很痛苦。
从法律角度看,任何涉及个人信息采集的监控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学生拥有隐私权与肖像权,即便监控所拍摄的是“公共教学区域”,也不等于学生可以被无条件拍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提出,公共监控系统应全面覆盖学校的重点部位,如学校大门、保安室、操场和其他公共活动区域等。
2024年,教育部曾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各校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但其中并未提及教室。由此可见,教室安装监控原本就是一件需要被格外审慎对待的事。
但在此次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种现实:不少学校或教师,在没有清晰制度、没有与学生沟通的前提下,率先安装监控,并以“安全管理”“纪律规范”作为理由进行事后合理化。这种“先装再说”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程序失范。
事实上,所谓“为了安全”已经成为一个过于宽泛,甚至被滥用的理由。它固然有必要性,但也容易成为一种万能挡箭牌。
在这几起监控争议中,安装者普遍将其归因于“防止冲突、保护财产、追溯责任”等目的,但鲜少回应谁来监管摄像头的使用,拍到的画面如何存储、调取和删除,学生是否有权拒绝被拍摄。
更重要的是,监控带来的负面作用真实存在。现在,拍摄技术越来越清晰,甚至一节课学生上课有没有走神、摸了几次铅笔盒、玩了几次橡皮,都能悉数被报告。不少学生明确表达“长期被镜头注视令人压抑”“无法集中注意力”“生怕每一个动作都会被放大回看”。
新华社发(杜子璇摄)
这并非矫情,而是对“教育关系异化”的真实反应。当一间教室被还原为一块可供反复回放的“透明空间”,学生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平等对话、充满理解的学习环境,而是一个随时可能被“取证”“回放”“归责”的监控场域。而学生将会一直处于心理上的高压状态,这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
说到底,教室内的秩序需要维护,安全风险需要预防,但这不能成为一个可以随意架设监控的理由,尤其是在未经审批、未获同意、程序缺失的情形下。并且,真正的教育秩序,应当建立在师生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与共同约定之上,而非依赖于技术手段的强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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