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存在的弄虚作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现场检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系统回答机动车环境监管领域“查什么、去哪查、怎么查、违反什么规定”等关键问题,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提供了标准化操作依据。
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作为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定期排放检验与维护修理是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
部分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帮助”车辆假达标;一些维修机构则以“虚假维修”“临时换件”等方式从中牟利,导致污染控制装置形同虚设,严重削弱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成效。
《指南》系统性覆盖检验与维修全环节,详细规定了检查重点,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各个操作环节,填补了机动车检验维修领域弄虚作假的监管漏洞。
《指南》提出,全面关注机动车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不实检验报告、检验不规范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作弊装置及软件、为冒黑烟车出具合格报告、擅自放宽检验方法等问题;重点检查维修机构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通过检验、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虚假维修等违法行为,有效压缩“灰色操作”空间。
为确保精准化、规范化执法,《指南》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注意事项,规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程序,依法处理处置机动车领域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前,带着问题直奔现场。从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平台的数据分析出相关线索、在机动车检验机构获取相关车辆维修信息,以及通过行业调查、社会举报等途径摸排问题线索,及时发现检验数据异常、检验视频异常、统计数据异常等情况。
检查时,紧盯检验机构检测线、仪器设备间、标准物质存放处等问题滋生的重要区域。例如,使用OBD作弊装置、调换检验检测车辆、仪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往往都藏匿在这些地方。同时,视频监控系统检查也被作为检查的重要环节,对于人为干扰检测、未实际检验、为冒黑烟车出具合格报告,以及未维修或虚假维修出具维修合格证等行为,被一一列为检查要点。
检查后,让行为定性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检查人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文件,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的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此外,为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指南》提出,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规定,及时收集、保存和固定相关证据。
《指南》作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执法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倒逼检验维修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业务,引导行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吴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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