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秋吉
就“快递员疑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一事,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3月25日晚间发布通报:
2025年3月25日11时许,巴州区分局接报警称,巴州区回风街道某小区一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受伤倒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经查,江某(男,35岁)、吴某某(男,47岁)在该小区4栋1单元21楼进行装修作业时,因焊接操作失当,致使一块方钢掉落,砸中正在该单元楼下驾驶三轮车的杨某(男,33岁)头部,致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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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应定义为高空抛物吧,不是故意扔的。可以算过失致人死亡不?来个懂法律的说下呢。小铭,切瓜啦!
天啦 这么年轻 活生生的生命啊
血的教训!高空作业危险系数很高,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但很多时候,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却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罪魁祸首”。所以请牢记,高空作业的安全,不仅仅是个人安全,更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
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进行装修作业时,因焊接操作失当,致使一块方钢掉落,砸死人,是过失犯罪,量刑比高空抛物轻一点。
高空坠物危害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