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彩礼二十万,还得县城一套房”,这样的要求在农村婚恋市场并不鲜见。日前,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一号文件7年来6次点名“高额彩礼”“高价彩礼”或“天价彩礼”。当前,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已成为乡村振兴中移风易俗的核心议题。

高额彩礼的背后,是传统观念与现实利益的交织。在一些地方,彩礼被异化为“面子工程”,甚至成为衡量婚姻价值的标尺。攀比之风盛行,彩礼金额节节攀升,让许多家庭陷入“娶不起”的困境。这一现象不仅扭曲了婚姻的本质,更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绊脚石。破解高额彩礼之困,重塑乡村文明新风,已刻不容缓。

当婚恋关系被简化为经济契约,情感联结与社会责任反而退居次席,这种对传统习俗的异化暴露出乡村精神文化建设的滞后和无序。当婚姻大事沦为经济交易的角力场,这场移风易俗的攻坚战,实则是重构乡村价值体系的系统性工程。此次,中央一号文件将治理高额彩礼列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任务,不仅直击农村社会痛点问题,更折射出乡村振兴从“物质塑形”到“精神铸魂”的深层转向。

破解高额彩礼之困,需要精准施策,打好疏堵结合的“组合拳”。长期以来,全国各地主要采取政策引导、基层自治、宣传教育等措施治理高额彩礼,有一定治理成效,但力度还不够。从制定规范原则,到弘扬新风正气,再到对高额彩礼引发的纠纷进行有效整治,各地在积极探索狠刹陋习之法的同时,也深刻感受到迫切需要更为直接有力的举措干预高额彩礼现象。目前,很多地方直接出台政策对彩礼金额进行了限价,如江西省萍乡市“不超过3万元”、甘肃省定西市“不超过5万元”,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的创造性转化,让乡风文明与现代价值接轨。

实践证明,对高额彩礼的有效治理需兼顾文化柔性引导和法治刚性约束。如果有的家庭追求彩礼只是观念问题,那么给转变留出时间即可;如果有的人是把彩礼当“生意”,那么对其只能依法治理。立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界定标准还需进一步细化,例如哪些情形、多少数额的彩礼属于违法。司法实践方面,需要提高“敛财”成本、降低维权成本,如河南省淅川县法院建立的“彩礼返还纠纷快速审理通道”,打翻了想靠彩礼发财的人的如意算盘。婚恋服务方面,可以为婚介机构和职业媒人建立“公约”,因地制宜出台婚介服务收费指导价,遏制“媒婆”为了高额提成哄抬彩礼的现象。

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的深层意义,在于推动乡村文明的现代化转型,关乎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民精神生活丰盈化。当法治强力、政策推力、文化引力和自治活力形成合力,彻底掐断高额彩礼的“生态链”,以破旧立新重塑乡村文明新风尚,将为乡村振兴注入更深沉持久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