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 2月20日发布消息,杨幂与杨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因杨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杨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公告了民事判决书。
内容显示,相关案涉内容中涉及侮辱的内容,充斥对杨幂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构成对杨幂的侮辱。此外,相关内容涉及诽谤,属于捏造事实对杨幂进行诋毁,足以造成杨幂社会评价降低。
法院判决被告连续三十日置顶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杨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财产损失1.2万元。此前,涉事被告已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
来源:@天眼查、青岛日报
编辑:岳红磊
责任编辑:鹿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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