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田刚富
【案例】
田刚富,男,1963年12月生,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元市重工业协会党组书记、会长,广元市煤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元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元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23年6月,接受广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田刚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7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7万元。
【案悔】
【案情】
“我没有珍惜这份荣耀,在私欲的驱使下脱离了队伍,戴着组织的光环干着敛财的勾当,坠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田刚富在留置期间深刻忏悔。
田刚富通过“借钱致富”“借钱生息”“以权换钱”等方式大肆敛财,为掩人耳目,他组织亲戚、朋友轮流为其“挂名”,并自信地认为“做事不留痕迹”就无据可查,于是在追逐利益和侥幸心理的作用下,走向了一条不归路。
亲戚成“挡箭牌” 花样翻新念“致富经”
出生于农村,起步于基层,早年的田刚富是一名励志青年。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15年,逐步成长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又用了5年时间,走上正县级“一把手”岗位。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2003年,田刚富被提拔为市重工业协会党组书记、会长,“一把手”的光环,让他身边迅速围拢了一批商人老板,在与他们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间,田刚富内心埋下了贪欲的种子。
“我是有私欲、有贪念的人,在和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贪图他们的蝇头小利。”面对不法商人的“围猎”,田刚富来者不拒,为不留痕迹,他只收现金,“五千、一万……”成了他逢年过节的稳定收入。
尝到甜头的田刚富开始不满足于“小打小闹”,又萌生了“借钱致富”“放贷收息”的主意。2010年,他以其胞弟急需用钱为名,向他帮助过的企业老板林某某借款50万元,并要求转账到胞弟田某某银行账户。2011年,田刚富以表弟名义出资20万元,却按照40万元的股份入股餐厅经营,两年间获得分红15万余元。
2014年,田刚富又假借表弟之名提出给商人廖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按年利息40%收取利息。廖某先后5次向田刚富表弟银行账户转账共计93万余元,净赚43万余元。田刚富甚至在退居二线后,还以借为名向商人张某索要20万元。
身边人当“马前卒” 小心谨慎搞权钱交易
2016年,广元市着力打造次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大批重点交通项目开始推进实施。此时,调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的田刚富自感机会来了,不想白白错过。
恰逢曾经的同事赵某主动充当“掮客”,田刚富便隐身幕后,为商人老板申请实施某国道线路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事成之后,赵某代田刚富按照工程比例收取好处费70万元(赵某因此事被查处)。
2021年,在实施某大桥防船撞设施项目招标期间,某企业涉嫌业绩造假被投诉,相关负责人李某找到田刚富。田刚富面上拒绝,私下向李某推荐了自己的“心腹小弟”某企业老板赵某某,由赵某某充当“马前卒”,通过“民间渠道”协调,实则由田刚富帮忙解决,事后赵某某代田刚富收下“协调费”30万元。
一边大胆敛财,一边借名隐匿。田刚富以为资金资产不在自己名下就无据可查,自己建立的“防火墙”可靠、“隔离带”管用,沉浸在发财致富的美梦之中。甚至在组织向他敲响警钟时,他还心存侥幸,非但不主动坦白,争取宽大处理,反而到处托人说情打招呼,断送了减轻罪责的机会。
“现在想起来后悔得很,要那钱有啥用,吃也吃不到、穿也穿不了、花也花不掉,反而成了犯罪证据。”从35岁成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到60岁以罪犯的身份“收场”,田刚富一步步腐化堕落,最终走入高墙铁窗。
经查,2004年至2023年期间,田刚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先后50次收受钱款460余万元。
【案说】
纵观田刚富的违纪违法之路,其曾连续担任多个单位“一把手”,肩负着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本应自觉成为廉洁奉公的表率,然而却未能守住内心防线,任凭“心中贼”为祸作乱,以“手中权”换“手中利”,迷失在利欲的迷雾中。究其根源,是因为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所以在权力的诱惑和私欲的驱使下,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
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身在公职就应守身以正,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摒弃“付出就该享受”“没有功劳有苦劳”的念头,做到不为物欲所惑、不为奢靡所诱、不为世风所染。
——广元市监委委员 王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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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永远在路上!
亲戚成“挡箭牌” 花样翻新念“致富经”!
欲望一旦打开就会无所顾忌
任重道远。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