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文静

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当前,如何更好地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成为题中之义。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营商环境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持续发力,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涉企行政行为日益规范,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市场信心持续提振,国际步伐日益加快,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中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节节攀升。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不断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目前,初步形成立法执法多位一体“雁阵格局”。在经营主体权益保护、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大供给力度。

例如,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广东省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等方面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数据显示,2024年,广东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900万户,经营主体、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指标持续稳居全国第一位;世界500强企业中有350余家在此投资布局。

又如,甘肃省在西部地区率先组建营商环境建设局,以“减环节、减流程、促集成、优服务”为突破口,实现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启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全国领先,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充分彰显了我们努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拼经济的决心和诚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了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等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督促领导干部做矛盾问题的“解铃人”,纾解企业后顾之忧。

也要看到,部分地区仍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一些执法人员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此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实际保护效果欠佳;政策管理不规范、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现象不容忽视。对此,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意识,紧抓落实,用心用情用力打造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经营主体满意、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以法治固信心,强化深层次机制供给。加强立法统筹规划,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填补机制空白。针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制定专门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相关部门抓紧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经济送上“定心丸”。科学把握政策出台节奏,减少政策频繁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明确政策过渡期和实施细则,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注重政策间协调统一,避免“合成谬误”。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

以法治明边界,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精准厘清政府公权力和市场机制的清晰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避免政府职能出现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以企业获得感为导向,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强化监督问效,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见效。建立政策直达机制,确保惠企政策精准落地、应享尽享。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以法治护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明确消费者在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领域的权益边界,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响应平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化,通过信用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充分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