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观察 湛璐霜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2月20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措施》中明确,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优化环境准入。在规划编制、项目选址选线阶段提前介入,指导实施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系统及手机端APP应用系统,研判规划和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提前识别解决环境制约因素,降低决策风险。
为助力重点项目顺利落地,《措施》明确按照一个重点项目一名领导、一名专家、两名服务专员,建立“服务专班”,推行重点项目“专员带办”制度,专人指导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手续办理,实现从项目招引到投产达效全流程跟踪服务。
《措施》还明确,实施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压减资金人力成本;实施环评、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三证联办”压缩办证时间;强化专家“点对点”技术服务助企纾困,加强技术支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环保问题。
优化执法监管方式
强化柔性执法,体现执法温度,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公正和合理,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措施》明确,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主要体现在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行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帮助企业实行环境信用修复等三个方面。”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清单式”执法通过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采取现场检查和远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推动排污许可差异化执法监管,对守法排污单位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同时,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将在执法领域建立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同时制发信用修复告知书,让企业以最快速度开展信用修复,推进合法合规经营。
近年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推行“正面清单”,将全市范围内45家污染小、风险低、守法意识强、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纳入了该清单。
《措施》明确,今年上半年,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清单企业进行补充,建立攀枝花市“正面清单”企业培育库,给予市场主体在申报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上更多的支持。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高效统筹总量指标
《措施》明确,由市级统筹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进一步简化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手续。
“我局结合实际优化了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审核要求,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小,实施分类管理,由市级生态环境局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既保障环境总体容量可控,又减少项目申请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支持服务攀枝花市民营企业项目落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增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
《措施》明确,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
同时,将环保绩效申报调整为随报随审,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绩效等级提升。“将原来需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公示后才能开展绩效A级评定,调整为同步开展。”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此一来,可以大大加快企业取得更高绩效等级的进度,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此外,按规范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A级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自主减排。落实小微涉气企业豁免政策,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的应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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