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郭韵
春节假期,有游客在人民网“人民投诉”留言反映有的景区摆渡车存在宰客现象,引起游客不满。
一些景区设置摆渡车有其现实原因,如高山景区山路狭窄、路况复杂,为保护游客安全提供摆渡车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有的景区门外有门,有意将核心景区、大门、停车场拉开很长距离,动辄几公里甚至十多公里的路程,变相人为制造需求,摆渡车俨然成为套路游客的摇钱树。
以创收为目的设置摆渡车,看似是依赖“车票经济”创利,实则竭泽而渔,这样人为设置障碍颇有“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意味;况且摆渡车设立初衷是代步交通工具,收费过高并不合适。久而久之,让游客心生反感,谁还愿意二次消费、推荐他人呢?就算旅游是“一锤子买卖”,社交媒体上的负面评价也将让其他游客望而却步,这种短视做法无疑会透支景区的形象和口碑,不利于景区良性发展。景区只要算个经济总账,就知道只有把提升服务品质放在首位,游客玩得舒心愉快,景区受到游客青睐、有了吸引力,口碑才会好,才形成良性循环,为长久之计。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四川发改委《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不得通过景区交通工具谋取过高利润”,为整治景区摆渡车宰客行为做出了示范。景区应当在服务上多一些真诚,依据实际情况科学选址、合理规划,把摆渡车作为提升景区服务品质的一项工作去对待,而不是“生造”一个赢利点。
“发展旅游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避免摆渡车成为套路游客的工具,景区转变经营思路十分重要,应把游客放在第一位,用心提升服务质量、旅游体验,营造景区良好口碑,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旅游给游客带来实惠,真正为游客服务,以实现游客与景区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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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把游客放在第一位,把摆渡车作为提升景区服务品质的一项工作去对待,用心提升服务质量、旅游体验,营造景区良好口碑,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旅游给游客带来实惠,真正为游客服务,以实现游客与景区双赢!
景区受到游客青睐、有了吸引力,口碑才会好,才形成良性循环,为长久之计。
反映有的景区摆渡车存在宰客现象,引起游客不满。
摆渡车俨然成为套路游客的摇钱树。
景区强制游客乘坐高价摆渡车真该好好治治了。看似自愿,其实游客没什么选择权,被迫买单。
景区人为设置需求、强行游客乘坐高价摆渡车还治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