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近日陆续进驻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