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记者 陈雨禾

8月14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公布了《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标志着四川城市更新进入体系化推进的新阶段。8月2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万千气象看四川·起步奋进‘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专场解读《四川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城市更新资金需求量大。结合《规划》部署,四川省级财政将采取哪些举措支持城市更新工作?会上,针对金融投资报记者的相关提问,四川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关民军进行了解答。

首先,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城市更新创新模式试点。2025年,遴选出德阳市、彭州市、仪陇县和射洪市4个试点城市,省级财政将按地级城市不超过5亿元、县级城市不超过2亿元给予支持。试点城市以城市更新片区为载体,在机制构建、路径设计、资源整合等方面系统谋划,围绕“降低建筑密度、提升社区功能、多元主体参与、商业化可持续”四大核心要求,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有特色的可持续城市更新创新模式。

其次,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一是积极争取入围中央财政城市更新行动。推荐成都市、宜宾市成功入围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建设重点城市,每个城市预计获得12亿元资金支持。二是同步实施省级财政城市更新行动。2024年至今,已分三批评选34个省级示范城市(地级城市9个、县级城市25个),省级财政按地级城市最高1.5亿元、县级城市最高0.6亿元的标准,给予共28.5亿元资金支持。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大政策指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

最后,加强多种政策协同支持作用。一是同步实施好税收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主体可享受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要求,提升财政资金全流程绩效管理水平,助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落实;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省预算内投资和其他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同步支持市县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类项目。

“下一步,财政厅将结合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更多中央支持政策,同时在提升资金效能、协同政策工具、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为推动四川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关民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