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城阳区佳兆业水岸新都(三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常态化配租公告》对外发布。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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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水岸新都(三期)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常态化配租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2〕3号)、《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住房组办发〔2023〕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佳兆业水岸新都(三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常态化配租公告发布如下:

一、房源情况

1.项目名称:佳兆业水岸新都(三期)。

2.项目位置:城阳区王沙路358号。

3.房源情况:按套配租,房源均为套二户型,面积为65㎡~85㎡。房源共101套,均为精装修,家具家电需自行配置。

二、配租范围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主要面向青岛市无房的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供应。

三、配租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城阳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或已退出住房保障。

四、租金标准

经评估,佳兆业水岸新都(三期)保租房项目市场租金为18.17元/月·建筑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90%。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五、有关管理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应规范出租经营,可与承租人签订租期不短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3年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二)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住房,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

(四)存在转借、转租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行为的。

六、相关责任

(一)对弄虚作假骗取保租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租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保租房失信单位名单。

(二)保租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保租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申请咨询电话:青岛信安快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5953292692。

编辑 | 咕噜

来源 | 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