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外祖父:

清明将至,每每想起您的壮烈之举,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您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已经在我家珍藏多年。每当邻居、朋友第一次走进我家,总会指着问:“这是谁?”我的两个儿子总会骄傲地介绍:“这是郝义,我的高外祖父,他是一名烈士!这张《革命烈士证明书》是我家的传家宝!”

小时候,我从奶奶口中了解到您的经历。您生于1922年,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石家庄市无极县南池阳村组建青年救国会,时年16岁的您加入了青年救国会,任文教干事,组织会员学习文化知识,开展抗战宣传活动。1942年,在日寇发动的“五一大扫荡”中,您积极参与抗日斗争。1945年8月,日寇无条件投降后,您接到了组织的命令,告别爱人和仅一岁的女儿,去到辽宁省沈阳市开展工作。

1946年6月8日,您到上高士村召集分区20多名村干部开会,其间被叛徒告密。6月9日凌晨,国民党反动派出动70余人向上高士村扑去。您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村干部撤离,自己和另外两名同志留下牵制敌人。敌人将房子包围后,喊话要您投降。您高呼“革命到底,绝不投降”,并向敌人开枪射击。敌人放火点着了房子,浓烟滚滚,您让两位同志退到房后撤离,自己为同志做最后的掩护,直到牺牲,您的手依然握着枪保持着射击姿势,牺牲时年仅24岁。

您牺牲后,我的曾外祖母独自一个人扛起了家庭重担,终身没有再嫁,抚养着您唯一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奶奶。奶奶从小听着您的故事长大,靠自己努力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和同是人民教师的爷爷传承烈士精神,将他们的四个儿子抚育长大、成才。您的烈士精神也在工作中激励着我。我经常向我两个儿子讲您的经历,12岁的大儿子和6岁的小儿子经常问我:“什么是烈士精神?”我想,烈士精神就是不怕牺牲、不求回报、责任担当。

请曾外祖父放心,我将把烈士精神这一“传家宝”继续传承下去,正确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成败得失、坎坷挫折,让自己、家人在工作和生活上都能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力量。

今年清明节时,我会回无极县烈士陵园祭拜您!

您的曾外孙:高朝旭

2026年3月23日

编辑:张   曼

审核:冯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