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发旅游”市场持续升温,老年人跟团出游的安全问题也愈发受到关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纠纷案件,暴露出旅行社服务与老年人自身防护中的多重隐患。(1月25日《贵阳晚报》)

文 | 张连洲

责任编辑 | 肖莎

视觉编辑 | 王硕

据报道,江老先生报名参加北京五日游,却在行程第三日凌晨因身体不适晕倒,抢救无效离世。法院最终判决旅行社承担次要责任,赔偿35万余元。这一判决不仅为逝者家属带来些许慰藉,更向全社会敲响警钟:当“银发旅游”市场持续升温,我们要清醒认识到,“银发游”首先应是“安全游”。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老年人选择“走出去”看世界。由于老年人群体身体机能相对退化、慢性病多发、应急能力弱,这对旅游强度、节奏和安全保障提出更高要求。而现实中,部分旅行社仍沿用“赶景点”“压缩成本”的运营模式,凌晨集合、临时加点、行程超载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上述案例中,导游临时通知凌晨4点15分出发,且在当日擅自增加自费项目,行程密度远超老年人承受能力。这不仅是服务失当,也是对老年游客生命安全的漠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旅游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老年游客,旅行社更应履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健康问询、行程适配和应急救助义务。然而,现实中许多旅行社,仅以一纸“免责声明”推卸责任,缺乏实质性的健康评估与医疗保障措施。此外,有些导游也普遍缺乏急救培训,偏远景区救援困难,一旦突发疾病,往往错失黄金抢救时间。

当然,老年人自身也要正视自己的身体情况,做自身健康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前述案例中,江大爷患有高血压却未告知旅行社,在身体疲惫时仍坚持行程,其自身过错亦不可忽视。这也凸显出行前健康评估与风险告知机制的重要性。老年人参团前应如实申报病史,家属应积极参与决策,选择“老年专享团”“慢节奏线路”,避免盲目追求“低价团”“打卡游”。

要让“夕阳红”旅途真正安心,需多方共答“安全卷”。旅游行业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老年团专项服务标准:强制一定年龄以上的游客做健康评估并提供相应资料,配备随行医护或急救设备,每日活动不超过6小时;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检查,杜绝“模糊行程”“强制消费”;同时,鼓励开发“家属陪同游”“医养结合游”等新型产品,让安全与品质并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人生幸事,但前提是“平安归来”。唯有旅行社尽责、老人自律、家属关心、社会共护,才能让每一次出发都成为美好的回忆,而非遗憾的终点。安全,应是“银发游”最坚实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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