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曹凘源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对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虽然查处了一批房地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但此类问题仍时有发生。1月14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通气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方敏列举了4个房地产违法广告常见套路,呼吁广大市民如果看见就果断举报。
第一类套路是“买到即赚、稳定升值”。这类套路里,明示或者暗示“稳收租金”“风险小、收益高”是最常见的话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规定。例如,宜宾某公司利用宣传单发布了含有“社区底商已租待售……投资回报率9%”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被处以罚款4万元。
第二类套路是“封建迷信、风水造势”。即把“风水福地”“龙脉之上”等作为说辞,将科学选房异化为烧香算卦,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关于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规定。例如,成都某公司在售楼部发布了含有“千年××古寺背后,风水极佳之位置,自然鬼斧的超级风水位,护世代祥瑞”等内容的广告,被处以罚款24万元。
第三类套路是“虚化距离、承诺升学”。这类套路以“距离××(地标)仅××分钟”“派位××中学”“直升××小学”为噱头,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关于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等规定。例如,成都某公司在售楼部发布了含有“版块双地铁贯穿,半小时可达天府广场”“约15分钟到三环”等内容的广告,被处以罚款10万元。
第四类套路是“虚构优势、夸大品质”。比如对项目规划、市政条件、交付品质等做虚假宣传,利用信息差,欺骗误导购房者作出错误决策,违背了商业广告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典型案例有,成都某公司在房地产销售现场摆放“易拉宝”广告,虚假宣称小区对接3个公园;资阳某公司通过宣传图册发布房地产广告,对小区户型的宣传与实际不符,这2家公司被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方敏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等商业广告的监管执法,2023年以来,累计查处相关违法广告案254件,罚没686万余元。她也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通过资质、许可、规划等信息和实地踏勘,多方核实广告内容,理性面对营销诱惑。
省委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与执法处处长徐帆也表示,目前,四川已形成了“1网站+5账号”的举报辟谣工作矩阵。“1个网站”即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平台设“涉营商网络环境有害信息举报”和“涉企侵权举报”两个专区;“5个账号”即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视频号五个网络平台统一设立的“四川举报辟谣”官方账号,如果遇到违法广告宣传,公众可通过搜索账号名称进入对应页面提供线索,进行举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