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文书中,部分文书的审判人员姓名被隐去,案号被模糊处理。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坚持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审判流程等司法信息公开,配套完善国家信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人民法院对上网文书中的当事人姓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作隐名处理。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要求,在案件中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此外,案号作为区分案件类型、次序的重要标识,也予以保留。实践中,因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将法官姓名和案号也都隐去,显属不当。最高法已关注到上述问题,目前已安排相关法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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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公开既要护隐私,又要明明白白,这下找到问题根源了,整改之后就该规规矩矩的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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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公正的前提,连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案号都不公开,如何取信于民?法律执行者更要依法依规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