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璟璟
记者1月7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对外公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在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和MCN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办法规定,直播电商平台应履行资质核验、信息报送、违法处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机制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专家介绍,随着直播电商领域的快速发展,直播卖货的人员构成也越来越复杂,此次办法明确了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中新社)
直播电商近年来强势崛起,已然有和传统平台电商鼎足之势。如果说其他电子商务平台,都是“生而为商”,一开始就是冲着做买卖来的,那么直播电商的发迹,则有着完全不同的轨迹。我们知道,直播电商起初并非独立存在的,其依托于社交、短视频等平台,在“流量带货”的商业路径走通之后,才有了电商的属性。而这也决定了,直播电商的成分更复杂、利益关系更盘根错节。以往监管电子商务的一般性法规,不足以高效适配这一新事物,这才有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新近发布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最大的成果,就是对直播电商这一复合、杂糅的庞然大物,进行了穿透式的拆解。庖丁解牛,条分缕析。其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并划定了各自的责任……理论上,各自守土尽责,也就能避免环环失守、风险传导。困扰着直播电商的种种顽疾,能否循着新规照方抓药?这备受各方关注。
一直以来,直播电商的状况频出,其“虚假宣传”“粗制滥造”“数据造假”“高退货率”等等问题,一再引发热议。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其产业链中“层层糊弄”“责任转移”的畸形结构。从以往很多案例看,杂牌厂商找MCN卖货,MCN让主播带货,主播让粉丝买货,这里面,每个环节都是极度的利己,都急于锁定自己的那份利益,而宁愿放任风险向下传递。新规的施行,正是着眼于在这几个主体间筑起防火墙,避免坏商品、坏生意“带病通关”。
传统的平台电商,“玩家”数量相对较少、利益结构也简单。开个网店,卖着品类相对固定的商品,在店铺等级、好评度等长期指标的约束下,基本能做到着眼长远、规矩经营。与之相较,直播电商还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主播们频频“一代新人换旧人”,各种杂牌、白牌产品惯常“打一枪换个地方”,直播间里选品也是无所不包、瞬息万变。缺乏“停留与记忆”,直播电商就难言积累与改进——告别草莽与蛮荒,让长期主义主导行业未来,用新规重新定义游戏规则,正是绝佳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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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有规矩方成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