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的战略部署。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2025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行部署,提出“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六个着力”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内容。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具有重要意义。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是经济循环通畅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利用好并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能促进各类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发挥市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真正建成强大而有韧性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不仅如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是有效应对国际不确定性、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战略举措。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影响了外需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国内循环的稳定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

以“五统一、一开放”“六个着力”把握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项部署。“五统一、一开放”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起“四梁八柱”,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和长期坚持的目标方向,要加强统筹谋划,久久为功。“六个着力”是清除顽瘴痼疾、解决突出问题的“靶向点”,要着力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着力整治政府采购招标乱象、着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着力补齐法规制度短板、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市场的有效性往往与市场的统一性、规范性和规模大小紧密相关,将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有效保证市场高效分工、要素运行流畅、市场规则一致和有序监管。二是处理好全国统一市场和地方竞争发展的关系。当前,我国各地区的市场准入机制不统一,各地方融资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监督还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这就需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同时也要发挥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处理好强大国内市场和深化对外开放的关系。强大国内市场和深化对外开放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支撑、动态平衡的整体。深化对外开放是有效促进国内市场规模和效益不断跃迁升级的关键之举。四是处理好当前重点任务和中长期目标要求的关系。“五统一、一开放”是中长期目标要求的主要内容,“六个着力”是现阶段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贯穿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卡点,才能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