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公告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服务农业生产、大气污染防治、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需要,计划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日

二、作业点位置及安全影响区域

凤凰山、新乡县古中街、平原示范区师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上述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作业期间,户外活动人员请注意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三)上述作业安全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这些弹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火箭弹残骸,以及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人员、建筑物或车辆损毁等意外事件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乡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联系电话:0373-3052822

漯河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和促进旱情缓解,漯河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定于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择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活动安全,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作业现场,社会公众若发现疑似未爆炸物,切勿捡拾和触碰,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联系气象部门(电话:3163058),以便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漯河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洛阳市孟津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区政府批准,为缓解旱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需要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12月31日9时至2026年1月1日8时

二、作业点位置及安全影响区域

小浪底镇官庄村作业点,该作业点周围20km范围内处于作业安全影响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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