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店铺账号,

看似只是经营工具,

实则承载着众多真实的身份信息。

非法买卖?已涉嫌犯罪!

PART 01

案件回顾

近日,山东烟台福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净网—2025”专项工作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微信小店账号案件,犯罪嫌疑人乔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烟台福山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民乔某在网上公开兜售已实名认证的微信小店账号,宣称“包过审、可直播、能提现”。警方迅速锁定对其实施抓捕。

经查,乔某通过社交平台低价收购他人注册的微信小店账号,对账号进行整理、测试后,加价转卖给下游人员;累计交易300余个,非法获利4万余元。

经审讯,乔某对其非法获取并出售含公民身份信息账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其已被福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ART 02

网警小贴士

微信小店账号不同于普通社交账号,其注册需提交经营者真实姓名、身份证、人脸识别、手机号、银行卡及营业执照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与商业主体身份信息的集合体。

PART 03

网警普法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七项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微信小店账号所绑定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均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司法解释明确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多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不是商品!

每一次非法交易

都是对法律的践踏

每一份侥幸心理

终将换来法律的严惩!

素材| 山东烟台福山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