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磷脂标识值为43%,实测为0。
市场监管总局12月25日回应“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些企业借助企业品牌影响力,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进行委托生产食品的情形纳入监督管理,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的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同仁堂: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职务
12月25日,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文表示,同仁堂集团高度重视全面核查整改工作,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其中提到,全面核查涉事单位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经查,同仁堂集团对四川健康“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权。事件发生后,同仁堂集团、健康药业在问责调查的同时,成立由集团高管带队的工作组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责令李声义辞去四川健康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停职。后续将根据政府监管部门及内部调查结论,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12月11日,据上海市消保委消息,近日,其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检测和调查,重点关注磷脂、虾青素、EPA、DHA含量及价格(销售价格可能因销售活动等因素有所波动)。其中,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磷脂标识值为43%,实测为0。上海市消保委透露,将于近日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解释。
涉事产品
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服务号“同仁堂健康”发布声明: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求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12月20日,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已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日报、中国北京同仁堂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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