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蒙 张庭铭
月薪只有3000多的小帅,给领导发了5000块红包求加薪,结果被开除。冤不冤?今天,小铭就来切一切。
小帅是安徽省某物业公司的员工。苦于工资太低,一心想涨工资的他向领导转了5000块后,留言请领导“帮忙协调加薪”。没想到,公司随后以小帅属于《员工手册》里明令禁止的“行贿”,把他开除了。小帅不服,闹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
结果也是一波三折。仲裁委裁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赔偿小帅2.3万。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输,但二审法院又改判公司赢。
小帅申请再审,安徽高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帅对《员工手册》进行了签收确认。其行为虽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行贿,但符合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行贿”情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合法。
小帅到底冤不冤?小铭邀请省人大代表、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律师来拆解背后的法律知识。
杜伟告诉小铭,这个事情要明确两个问题,小帅是否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法院为啥说公司开除的行为合法?
按照我国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是6万元。所以,小帅发了5000多元的红包,还不构成犯罪。
既然不构成犯罪,那公司能开除小帅吗?杜伟告诉小铭,通俗地说,小帅发红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违背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公司开除的他行为是合法的。
小铭看来,职场中一定要避免因所谓的“人情往来”或“潜规则”而触碰红线。如果有诉求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提出,千万别想着拉关系走捷径。要不然,可能会得不偿失。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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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明明可以通过自身能力提升和与公司积极谈判等途径,非要私下塞红包让自己丢了工作,不值得!
“小帅”有点“冤”,单位为什么不给他加薪?为了加薪给领导“发红包”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规,被开除处罚有点重。
发的是红包,收的是开除,这事整的,不要触碰红线,否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宁为三斗米挨刀,不为五斗米折腰。凭本事赚钱,凭能力加薪。否则,歪门邪道的路一定有正义守护!
与其浪费时间和金钱“讨好领导”,不如专注于“提升自己”。职场中最靠谱的“人情”,是你的能力;最硬的“后台”,是你的业绩!
小帅,你糊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