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2025年12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山东诸城偷排危废致4死案”遇害者家属处获得判决书显示,2025年12月16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重审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案的两名主犯中,王辉被判处死刑,陈涛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2021年1月,山东潍坊诸城市舜王街道一厂房深夜偷排工业废液,混合后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导致4人死亡、3人重伤以及32人中毒住院。案发后,此案的两名主犯王辉、陈涛被判处死刑,另有13位责任人分别被判刑2年3个月至18年。

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阶段,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未核准王辉、陈涛的死刑,并将此案发回重审。11月25日、12月12日,此案的重审在潍坊中院两次开庭审理。

潍坊中院重审认为,王辉作为整体投放危废物质污染环境的起意者和投放危险物质的指挥者,相较陈涛,罪责更为突出。陈涛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可依法作为对其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评价。

该案遇害者家属李宏宇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服该判决,将会向检方申请抗诉。

案情回顾:投放危险物质致4人死亡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该起违法倾倒化工废料案件,事发于2021年1月31日,当时山东诸城2名个体户王辉、陈涛及其雇佣的3名工人金曙光、崔琪、马刚,分别将含有醋酸、硫氢化钠的两种工业废液偷排至诸城市舜王街道丰昌机械厂院内的污水管网中,两种废液混合后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通过管网扩散至居民家中。

有毒气体导致当晚在家中熟睡的李宏宇的爷爷、父母、妹妹共4人死亡,包括其弟弟在内的35人中毒住院。后经鉴定,4名死者均系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中毒死亡,35名伤者中有3人重伤。

此外,检方还指控,2020年夏天,王辉为处理废物非法牟利,通过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3枚、公司印章5枚,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2022年8月,潍坊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辉、陈涛被判处死刑,金曙光被判处无期徒刑,崔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马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辉等5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2023年12月,山东省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潍坊中院表示,在投放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的共同犯罪中,王辉、陈涛均系主犯;金曙光、崔琪、马刚系投放危险物质的主犯、污染环境的从犯。王辉、陈涛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大,罪责更为突出,应予严惩。

2025年9月,王辉、陈涛的死刑复核被最高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未予核准,并将案件发回潍坊中院重审。

重审一人被改判死缓

重审一审判决书显示,陈涛的辩护人提出,在王辉的诱惑下,陈涛加入其团伙,主要罪行是在王辉指使下用微信联系“客户”和收取赃款,并不能掌控废液排放和赃款的使用,应认定其在团伙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即便认定王辉、陈涛均为主犯,陈涛也并非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远小于首要分子王辉,应细化区分二人在犯罪活动中的不同作用。此外,陈涛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案发时有阻止排放工业废液的行为,一贯表现良好,有坦白、认罪及立功等从轻情节。辩护人提交了陈涛的表现情况及陈涛书写的检举他人犯罪的材料。

庭审中,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表示,王辉、陈涛的犯罪后果严重,应予严惩,并判处二被告人死刑。陈涛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的来源存疑,不应构成立功,不能作为对陈涛的量刑情节。

12月16日,潍坊中院对该重审案作出一审判决:王辉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50.8万元;陈涛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限制陈涛减刑。

对于陈涛的量刑情节,潍坊中院重审认为,陈涛提供线索检举他人犯罪,线索来源合法,且经查证属实,依法构成立功,可作为对其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评价。陈涛有故意犯罪前科,不属于一贯表现良好的情形,应对其酌情从重处罚,其家庭情况不能作为对其从宽量刑的依据。

潍坊中院表示,王辉、陈涛均有故意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在投放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的共同犯罪中,王辉、陈涛分工协作,系积极参与者,均构成主犯,且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王辉、陈涛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极大,均应予以严惩。陈涛虽表示认罪,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陈涛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可依法作为对其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评价。王辉作为整体投放危废物质污染环境的起意者和投放危险物质的指挥者,相较陈涛,罪责更为突出,应根据二人的罪责情况,对二人所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量刑加以区分。王辉、陈涛的违法所得按照所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中的不法获利情况依法认定并应予追缴;涉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