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近日,“明年起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会被拘留”的话题引发网络热议。有报道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将加大淫秽信息传播打击力度。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涉及“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会被拘留”的规定?关于传播淫秽物品信息的规定,新法与旧法是否有区别?此外,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究竟指什么?情侣之间发送“私密照片、视频”,是否会被认定为违法?

结合以上问题,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阮齐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以及有着30余年公安一线工作经验的派出所民警。

新法是否明确了“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的法律责任?

12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中国人大网”查询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第八十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淫秽物品或者淫秽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新法并未明确“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的法律责任。

阮齐林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关于传播淫秽物品信息的规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法相比基本没有区别,只是增加了对涉及未成年人传播的从重处罚。

“新法与旧法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一直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都包括什么?

对于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淫秽信息”,陈永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情侣间发送“亲密照片”是否会被认定违法?

对于“情侣间发送亲密照片会不会被拘留”的担心,陈永生对记者表示,情侣间发送的亲密照片等没有社会危害性,不属于违法行为。

司法实践中,情侣间发送私密照片、视频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吗?一位在派出所工作的民警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其在派出所工作30余年,从来没有处理过类似的警情,也没有听说过类似的案件。

这位民警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情侣分手后,一方以传播私密照片相威胁,但警方一般不会以传播淫秽物品来进行处理。

阮齐林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刑法》中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对于入罪标准有明确规定,例如“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

谈及有“小刑法”之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阮齐林建议,新修订的该法施行后,公安机关应明确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