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话题#山西废除烟花爆竹禁放令#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表示,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制定依据已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所涵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凡列入本决定附件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截图
在公布的文件目录中,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山西省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也被宣布废止。
该通告当时表示,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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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一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并喊话其他省份“跟上节奏”,让传统年味回归。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达了对安全隐患和空气污染的担忧。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为安全燃放“支招”。
12月20日,有媒体记者实地探访发现,目前太原市的烟花销售仍以线上为主,暂无线下销售门店。网上地图查询到的烟花销售门店,在实际中并不存在。许多销售烟花的商家表示,他们并无线下店铺,如果需要购买烟花爆竹,可以加微信后在线上沟通,虽然现在距离春节还有段时间,但购买烟花的消费者也不少。
据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目前了解到的也只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刚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于废止《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之后如何进行管理,还未收到其他政策性文件。
来源丨中国青年报、极目新闻、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网友评论
编辑丨孙延泊
审校丨徐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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