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简称《规定》)。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及各类经营主体,不得随意拒收人民币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

人民币现金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专家表示,从当前情况看,全国拒收现金有关投诉显著减少,人民群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得到有效保护,“拒收现金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是,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一定普遍性、趋势性,拒收现金行为仍难完全杜绝。在多元支付方式并存的条件下,发挥现金兜底作用,需要相关各方的共识和法律保障。

2025年1月,人民银行就曝光两起典型案例:河南省金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学校师生服务部,拒绝在校师生使用现金消费;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市分公司则拒绝客户以现金支付快递费,两家单位分别被处以2万元和1万元罚款。与此同时,在医疗缴费、交通出行、日常消费等领域,老年人因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被拒收现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数字鸿沟与支付歧视问题日益凸显。

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

一图读懂 | 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区聊聊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综合新华社、中国人民银行、21世纪经济报道

监制/曹红艳

审核/万政

编辑/强泽伟(见习)

校对/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