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汇源集团发布声明称,重整方案实施以来,汇源集团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按时、全面履行了自身义务。但重整投资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资产”)及其指定主体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汇”)对《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的履行状况呈现出完全相反的状态,其承诺的投资总额中,有8.5亿元其拒绝支付;已经投入的7.5亿元,其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投入北京汇源的经营管理,造成北京汇源始终处于依靠重整投资前的自有资金高负荷运转的状态。

汇源集团认为,文盛资产及文盛汇的上述行为构成对《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的根本违约。

在上述前提下,汇源集团及相关单位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文盛汇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汇源集团认为,文盛资产及文盛汇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所取得的相关权利,应予以调整或归于消灭。汇源集团将依法重新恢复对北京汇源的管理权与控制权,北京汇源现有管理层的任何决策,在未经汇源集团批准的情况下,一律视为无效行为,有关各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来源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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