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受访者供图

【人物小档】

李尚志,男,汉族,78岁,现任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五老”宣讲团团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工委执行主任。他牵头组织全省第二、三、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推动“警校共育”、模拟法庭、法治走廊等品牌在全省落地生根。十七年来,累计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与法治宣传教育宣讲近300场,多项立法建议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采纳。曾获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表彰的第三届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第十一届四川关爱明天“十佳五老”提名奖等荣誉。

李尚志(左三)等人到乐山市嘉州学校开展普法讲座爱心捐赠活动

“活到老学到老,工作退休了,但思想觉悟上决不能退,要为党和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是省关工委“五老”宣讲团团长李尚志常挂在嘴边的话。

老骥伏枥,尚志千里。自2008年退休以来,他并未闲居养老,而是全身心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先后参与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省关工委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省第二、三、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在他推动下,省关工委“五老”宣讲团规模已拓展至189人,其中特聘在职宣讲员51名,实现了团队结构的规范化、年轻化与专业化升级。

“你看,这已经是我们编写的第九版宣讲资料了,今年共收录36篇文章,近30万字。”年近八旬的李尚志依然精神矍铄,每年奔赴眉山、阿坝、泸州、宜宾等地开展宣讲20余场。手捧新近编印的《四川省关工委青少年教育宣讲资料汇编》,李尚志的语气中满是欣慰:“这些都是宣讲团老同志们的心血,我们希望为基层普法工作者提供参考,让更多孩子感受到法治教育的温度。”

普法引路人 润物细无声

有一次,李尚志到仁寿县白凤学校宣传宪法,宣讲结束后独自哭泣的九岁孩子小华引起了他的注意。因父母外出打工,小华一直跟随奶奶生活,笃信佛教的奶奶要求小华每顿饭前都要诵经感恩,不然就不准吃饭。“为什么一定要先念经才准吃饭呢?”面对小华委屈的疑问,李尚志耐心安抚,“我们今天学了宪法,宪法保护每一个公民都有信仰自由,即使是奶奶也不能强迫你信佛。你懂了这条道理,回家慢慢讲给奶奶听,好不好?”随后,他又主动联系学校与村干部,一同上门耐心沟通,最终以法理与情理化解了这场家庭小风波,也解开了孩子心头的疙瘩。

“面对不同年龄的孩子,即便是同一个普法主题,也得像备课一样,准备多套‘教案’。”谈起青少年法治宣传,李尚志的话语间满是经验与热忱。自2013年投身关工委宣讲工作以来,他的足迹密布巴蜀山川,从大凉山深处到成都的现代社区,从大学讲堂到幼儿园活动室,这样源于生活、充满温度的普法故事数不胜数。

白凤学校是省人大常委会定点帮扶学校,李尚志十分关注在校学生们的学习生活。宣讲之余,他注意到学生们只能在露天场所用餐,便组织省人大机关退休同志捐出党费返还金额、号召人大代表捐资助学,为该校修建了300多平方米的食堂,并配置了不锈钢餐具、电脑器材、文体用品等。得知部分孩子家庭困难,李尚志和其他老同志慷慨解囊,连续三年每年为15名留守儿童各自捐赠1200元助学金。如今,这份持续的关爱结出了硕果,这些孩子中已有7人考上大学。但李尚志并未止步于此,从2023年起,他又将爱与责任的接力棒传递至沐川县火谷明德小学,开始了对12名彝族留守儿童的新一轮“一对一”帮扶。

十七年春风化雨,李尚志个人用于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支出已超过十万元,经他号召汇聚的爱心善款更累计达三百余万元。他宣讲法律条文,更传递着法治的温度与力量;他是普法的宣讲者,更是童心世界的守护人。在润物无声间,他默默引领着新一代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立法献良策 笔下写丹心

2020年10月17日,第二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法第十条首次规定,关工委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负有法定义务,从根本上明确了关工委的法定地位和职责,这为我们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提及这一重要修正,李尚志语气中难掩欣慰与自豪,后来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制定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都做了相应规定。

多年的人大工作经历,使李尚志与立法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退休之后,他不仅是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更成为法治进程的有力推动者。近年来,他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多部重要法律修订的意见征集工作,多项立法建议被采纳入法。

“在被聘为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期间,我多次到凉山调研,亲眼见到了当地的留守儿童特别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真实处境,深切感受到他们健康成长所面临的法治保障缺口。”李尚志回忆道。这些来自基层的扎实调研,最终凝结成一条条具有现实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过程中,他提出的相关建议被吸纳进该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2024年5月,得知新修订《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在进行二次审议,李尚志又牵头以省关工委“五老”宣讲团名义,围绕“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系统构建,就经费条件保障、沟通平台搭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组建及家庭帮扶、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公益服务等内容,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五条立法建议,为补齐该机制的实践短板贡献了智慧。后来该条例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省未成年人织牢了法治“保护网”。

“好的经验往往来自基层,需要有人去发现、总结和推广。”李尚志说,“省关工委曾在绵竹市兴隆学校调研‘警校共育’模式,我们认为这种由驻校民警开展普法教育、帮助行为偏常学生回归正轨的做法很有价值,便专门撰写调研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推荐。此后,‘警校共育’模式受到公安部、教育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安全的一面旗帜,成为关工委‘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品牌,由此模式产生的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制度已成为经验模式向全省全国推广,进而实现了四川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

治理显担当 余热映初心

李尚志所居住的小区曾是典型的老旧小区,变电站维修、电梯加装、水管更新等问题,一度成为困扰214户居民的“老大难”问题。

“小区变电站原属全体业主共有,损坏后需要居民自行联系供电局维修,既费钱又费力。”李尚志回忆道,“在我的牵头下,退休支部党员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出谋划策,最终依据《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争取到198户居民同意,成功将变电站移交武侯区供电局管理,如今大家再也不用为维修问题发愁。”

面对安装电梯时低层住户的疑虑,李尚志带头提议并践行对一楼住户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的方案,用“楼上得便利,楼下得实惠”的方式化解了邻里矛盾,保障小区顺利完成16部电梯的安装工作。面对小区底层商铺长期拖欠物业费的顽疾,他牵头组织成立居民自治小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据理力争,最终实现20余家商户规范缴费。

在担任小区业委会主任的七年里,李尚志将退休支部建设与小区依法治理紧密结合,组织老党员在政策宣讲、矛盾调解、邻里互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一部成功加装的电梯、每一处焕然一新的公共设施、每一笔规范透明的物业费用,都是这位老党员发挥法治素养、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与践行为民初心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