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同意评定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的陈永泰同志为烈士。具体如下:
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苏政复〔2025〕43号)盐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盐政请示〔2025〕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陈永泰,男,2002年5月出生,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居民,2024年9月1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5年11月25日
2024年9月1日凌晨,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某饭店当厨师的陈永泰,下班后到城区附近的三台基水库夜钓,忽然听到一阵吵闹声,一对双胞胎姐妹因琐事和家人争吵,其中一人不慎掉入河内。他来不及多想便跳入10多米深的水库,奋力将女孩拖拽到岸边,自己却因力竭未能上岸,生命停留在22岁。
内容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文明江苏
编辑:陈岑 顾敏依
校对:朱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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