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晗阳
【人物小档】
冯全印,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他坚守在反腐一线十三载,用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捍卫法治,深入贯彻“实事求是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工作理念,主审或参与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职务犯罪案件500余件,实现“零申诉、零复审、零改判无罪”。冯全印牵头撰写的《省直机关案件集中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直机关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分析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有力推动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冯全印牵头建立全省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案例库,大力破解新型隐性腐败“识别难、认定难、处置难”现实问题。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审理人员流动性大、新手多的问题,冯全印组织力量编写刊发《案件审理工作手册》,多次带队到市州督导群腐案件结案率,评查群腐案件质量100余件,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冯全印荣获省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2024年2月,冯全印所在的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

“审理人员笔下有千钧之重,每个案子背后都涉及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因此,案件审理不仅是对纪法条文的斟酌咀嚼,更是对人性和道德的一次推演和还原。”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冯全印说。回顾多年的工作历程,他表示,不论形势如何变化、官员级别高低、案情复杂与否,实事求是都是案件审理必须恪守和遵循的根本方法论和职业操守。
自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冯全印多次参与大案要案审核把关工作,主审或参与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职务犯罪案件500余件,实现“零申诉、零复审、零改判无罪”,以“审理之为”不断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案件审理中”
在辖区内推动建设工程落地,本是提振本地经济发展的“红利”,为何相关负责人却遭到调查处理?在审理一起某单位负责人违规修建水电站的案件中,冯全印重点对其背离新发展理念、政绩观严重错位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调整认定该名官员违反政治纪律,以案明纪,反映了案件审理“政治之审”的根本定位。
“上述案件中,案涉水电站位于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该名负责人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强行‘上马’工程项目,将绿水青山作为政绩垫脚石,反映了其大局观念缺失、政治意识薄弱的深层次问题。”冯全印说。类似的案件中,在审核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时,针对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违规举债发展、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问题上,冯全印既从犯罪层面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犯罪,同时从政治上看,认定其违反政治纪律,坚持充分评价原则,取得较好的纪法效果。
从政治上看,也要从法治上办。坚守在反腐一线十三载,冯全印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全方位履行审核把关,对每起案件坚持实体程序、纪法罪、人财物“三个并审”,努力还原探寻事实的本来面貌。
“关键在于多问自己几个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齐备,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规,处理档次是否妥当?”冯全印表示,当一组卷宗交到手上,这一串问题往往已经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中。
“从纪检监察历史看,设置案件审理部门、建立审理制度,其目的就在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他表示。仅2024年,冯全印在参与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调整了46件案件的事实表述和行为定性,与检察院、法院开展个案交流论证20余次,省本级移送司法案件“三书”一致率为94.3%。

“做到敢于说‘不’与善于说‘行’相结合”
案件审理是执纪办案的“后端”,但审理部门也会遇到比较棘手的状况,比如前期审查调查过程中,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出现偏差,哪些问题拟不认定?哪些问题需要补正?都需要审理人员用“活”思维穿透“死”材料。
“重要的是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特别是在大案要案的处理上,更要发挥好提前沟通、提前介入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审查调查中有重大分歧争议的疑难复杂问题,做到敢于说‘不’与善于说‘行’相结合。”冯全印表示。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冯全印坚持将案件审理与监督执纪相结合,先后参与制定《四川省纪委监委机关自办案件提前沟通、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同时,加强与省法院、省检察院集中会商,将研讨形成的共识和相关规范性要求纳入职务犯罪工作提示,不断提升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畅通横向协作机制之外,近年来,省纪委监委同样加大了对纵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的评查力度。“比如,在当前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基层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各级派驻机构和基层审理人员却呈现出流动性大、新手多的情况,案件审理任务重、时限紧张,如何保障和提升审理水平对于完成上述任务至关重要。”冯全印说。
为更好解决“审什么”和“怎么审”的问题,冯全印和同事们深入一线,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系统了解“乡案县审”等工作情况,督导群腐案件结案率、评查群腐案件质量100余件,将工作经验和“方法论”归纳形成《案件审理工作手册》,为全省新进从事审理工作的同志“入门引路”。
记者了解到,“乡案县审”工作推行一年多以来,四川省乡镇(街道)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的案均问题数量较推行前减少6.3个、优秀案件数量占比较推行前提高8.2%,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筑牢廉洁防线
以“借”为名给领导干部送钱、行贿,披着友情外衣提供全方位“贴心服务”,进而提出非法要求……案件审理工作中,冯全印遇见了很多党员干部被“围猎”的案例。
“当前,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不断翻新,其核心在于通过‘影子’公司、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方式,试图为权钱交易披上‘合法外衣’,手段也更趋隐蔽,给认定和查处带来不少困难。”冯全印介绍,“一方面,主观查明难,一旦案发案涉人员往往以‘不知情’‘没有受贿意图’等作为逃避借口。另一方面,性质辨别难,比如腐败分子故意把利益输送与民事、市场行为相混同,呈现出表面‘合法’的假象。此外,贿赂标的虚拟化、权钱关联割裂化等情形,超出了现有规定范畴,也对纪法适用提出了挑战。”
针对上述难题,冯全印和同事们坚持“穿透审理、实质判断”,精准辨析涉案人员行为本质,直指真实意图,让新型不再“新”、隐性难再“隐”。在他看来,无论腐败手段如何变异,其本质终究逃不过“权钱交易”和“滥用职权”。同时,统一司法认定标准,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强化协作,对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予以明确,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压缩风腐“灰色空间”。为进一步强化震慑效果,冯全印还参与编印了《迟到的忏悔》《深渊之诫》《贪塌》等警示教育读本、制作《初心裂变之殇》等警示教育片,充分彰显了利益基础上的“铁关系”在党纪国法面前的不堪一击。
“眼下,我们根据2022年以来查处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案例情况,建立了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案例库,目前,首批入库案例选取已完成。”冯全印表示,“下一步,我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口,是什么问题就认定什么问题,是什么性质就认定什么性质,会同办案部门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以‘审理之为’推动四川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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