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12月11日,著名书画家范曾通过个人认证微博发布手书并钤印的《关于范曾的声明》,宣布与妻子徐萌得子并迁入新居,即日起与女儿范晓蕙、继子范仲达二人及其家属断绝关系。亲生父女关系、继父子关系是发声明就能断绝的吗?这样做,法律上是否承认?

为此,小铭邀请到了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成都市优秀律师、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刘娜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刘娜告诉小铭,这份声明内容涉及了范曾的亲生女儿范晓蕙、继子范仲达两人。所以,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先说下,范曾能不能通过声明与亲生女儿范晓蕙断绝关系。刘娜介绍,在法律上,父母与亲生子女关系是一种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这也就是说,这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任何协议、声明或单方行为解除。因此,即使范曾发布声明说要和亲生女儿范晓蕙断绝关系,但在法律上他和范晓蕙依旧存在父女关系。

再来说下,范曾能不能通过声明与继子范仲达断绝关系。刘娜介绍,根据公开报道,范曾与继子范仲达的父子关系是属于姻亲关系,且范仲达已经成年,范曾不用对其抚养。所以,他们两人之间不构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通俗地说,就是范曾与继子范仲达的父子关系没有达到被“视为”法律上父子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范曾可以选择与继子范仲达来往或不来往。

刘娜还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也就是说,范晓蕙对范曾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并不会因为一纸声明而断绝。

刘娜告诉小铭,在该事件中,声明的法律效力有限,更多是情感与社会层面的表达,不影响法定权利义务的存续。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