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获悉,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下称《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这部时隔18年修订的法规,以“固根本、强保护、促流转”为核心,将为全省二轮土地承包集中到期后的延包工作(下称“二轮延包”)提供法治遵循,助力乡村振兴与农业强省建设。

立法补短板:对接上位法回应实践需求

“现行《实施办法》自2008年3月实施以来,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省农科院党委书记、院长牟锦毅介绍。

随着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两次修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颁布,以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政策推进,原实施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用于实践。牟锦毅提到,全省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即将大面积到期,延包工作亟需法律支撑,同时耕地撂荒治理等现实问题也亟待制度突破。

此前,省人大代表武秀峰曾调研发现,原实施办法对土地撂荒的约束机制与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存在衔接不畅问题,导致撂荒治理缺乏刚性依据。此次修订正是回应了这类制度性矛盾,通过与上位法全面对标,实现法制统一。

三大着力点:稳关系护权益促流转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修订紧扣 “稳定并长久不变” 核心要求,构建起三大制度支撑体系。

固根本,明晰延包操作路径。针对二轮延包这一核心任务,实施办法细化了承包关系稳定的实施规则。这与四川正在推进的延包试点形成法治呼应——今年7月,广元市利州区已通过“一件事一次办”模式,为金洞乡村民张正国等颁发全省首张二轮延包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合同签订+登记颁证”同步办理。《实施办法》的施行,将使这一创新实践在全省获得法律保障。

强保护,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实施办法》突出对妇女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护,规范承包地调整程序,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促流转,搭建规范交易框架。《实施办法》规定了流转方式、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等,旨在畅通土地要素流动渠道,既保护农户权益,又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安全、规范的制度环境。

袁宇君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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