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江湖里,“打眼”买到假货的故事并不新鲜。但北京一位王先生的遭遇,再次将网络文玩拍卖的信任危机推至台前。
近日,王先生告诉媒体,今年他以3660元在微拍堂App竞得的“清代罗汉图”,经鉴定为仿真印刷品。在微拍堂拒绝退款后,他将同一画作发回该平台尝试“寄售”,系统给出的参考估价仅为40元——接近原价的1%。
除了专业电商平台,文玩直播间也吸引着大量人群。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显示,许多年轻人正为家中长辈沉迷于直播间购买“古董”而焦虑。不少老年人正为那些真假难辨的“藏品”持续投入,深陷其中。
文 |《法治周末》记者 郑超
责任编辑 | 尹丽
01
有电商平台被多次曝光
微拍堂官网显示,微拍堂是“国内领先的文玩艺术品电商平台”。然而,这一平台却多次被媒体曝光。早在2021年,央视记者对微拍堂调查后称“这个App竟假货泛滥”“售假者拒不认账”。
2022年,《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经多方调查,揭开内幕:“‘1000万消费保障’无从查证”“微拍堂涉嫌虚假宣传”。
2024年,又有媒体曝出:微拍堂文玩货不对板问题频出。且记者调查发现,微拍堂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的退货标准并不相同,这使得部分消费者因不知悉平台退货规则或商家营销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其在购买特定产品后无法进行“7天无理由退货”。
12月1日,《法治周末》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微拍堂”发现,截至目前,其投诉量超过5000条。其中,近三十天内的投诉量有41条。
记者登录微拍堂App注意到,在“寄售专区”有不少商品“在售”,网友可以点击“立即入手”进行购买。另有诸多商品则“正在竞拍中”,网友可以出价“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文物销售单位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拍卖企业。文物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销售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销售单位。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李大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从公开信息看,微拍堂自称是“文玩艺术品电商平台”“直播竞拍平台”,由杭州微拍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运营,经营范围主要是“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零售(象牙除外)、艺术品代理、网络文化经营”等,并未列明拍卖业务,也未披露文物拍卖许可证或文物销售许可证。
结合电子商务法的定义,这类公司更符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定位,即“为交易双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使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的法人或组织”。
针对微拍堂是否有相关的拍卖资质以及鉴定资质,媒体曾披露,“客服称,在微拍堂平台寄售的商品不是通过拍卖行或者鉴定机构的形式进行出售,平台上的商品大部分是一口价形式销售,少部分是买家加价的形式销售,不涉及拍卖,所以不需要拍卖资质”。
官网显示,目前,微拍堂平台累计用户超1.4亿,入驻商家超33万。拍品类目涵盖玉翠珠宝、紫砂陶瓷、书画篆刻、茶酒滋补、钱币邮票等八大品类。
李大伟形容说,微拍堂更像“线上古玩市场的‘房东’+撮合方”,平台里的每个店铺则分别是具体的“销售者”或“拍卖人”。其使用“竞拍”“出价”等互联网话术,并不是文物保护法意义上的“文物拍卖企业”,除非“它自己拿牌、自己组织拍卖会”。
为什么一些平台看起来能“既拍卖又销售”?李大伟分析指出,文物保护法针对的是“文物商业经营”活动,对普通工艺品、当代艺术品,并不按“文物经营”监管。于是很多平台把货品统称为“文玩”“工艺品”,在标题里写“清代”“古董风”,但合同约定里往往又模糊为“装饰画、工艺品”等,以此规避文物经营许可证要求。
此外,国务院2024年出台的《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经营性网络拍卖活动,仍应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文物,还要另取文物拍卖许可证并由文物部门审核标的。但现实中,很多平台以“用户寄售、二手交易、竞价销售”来包装,把自己定位为“技术平台”,声称真正的拍卖主体是平台商家或个人。
李大伟表示,原则上,拍卖活动无论在线上线下,都应遵守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的许可与监管框架。但在实践中,线上“竞拍”形式多样、主体错综,监管部门要逐一认定其是否构成“拍卖活动”本身就很难,这就产生了现实问题:一些平台一边打着“竞拍”旗号,一边又极力强调“只是二手寄售”“不属于文物拍卖”。
02
沉迷“古董”直播间的老人们
除了在专业电商平台上下单,许多人将目光投向了更加热闹的直播间。
社交媒体上的讨论显示,许多年轻人正为家中长辈沉迷于购买“古董”而焦虑。其中,一条发布于2024年的帖子尤为典型——发帖网友称,自家老人在某直播间,以9999元的价格购得一件号称是“圆明园文物马首”的藏品。这则分享迅速引发了不少共鸣。
评论区里有相似的遭遇浮现。一位网友留言,自己的家人在另一间自称“文物商店”的直播间里,“被骗走十几万元”。
今年8月,一位名为“洋洋洒洒的日常”的网友发帖称,家中长辈深陷直播间购买“古钱币”,已投入5万多元,为继续购买不惜向亲友借钱。
这位网友对记者说,更让她担心的是,老人如今已将那批买来的“藏品”全部藏了起来,拒绝鉴定。而最近,一种她从未听说过的“新产品”又成了老人新的购买目标。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1月就有媒体报道,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的父母、亲属听信直播间主播“捡漏、升值、高价回收”等话术,购买了大量的假古董、玉石、邮票、收藏钱币等,一些老年人沉迷其中甚至背上了高额贷款。在维权过程中,家属们发现不仅退货困难重重,如何将老人从直播间拉回现实生活,更是难上加难。
李大伟表示,“文物商店”若涉嫌无证经营文物、超范围经营或违法出租许可证,文化和文物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许可证。
事实上,今年8月,就有“全国首例针对文物拍卖企业非法交易行为作出的吊销许可证案例”。
据报道,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对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作出了吊销《文物拍卖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经查实,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间,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虚假拍卖、伪造交易记录,非法倒卖战国至元代珍贵文物,涉及非法交易国家禁止买卖的珍贵文物。鉴于其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文物市场秩序,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03
“文玩+文物”骗局
李大伟介绍,现实中常见的针对老年群体的“文玩+文物”骗局有很多种。他向记者举例说,“代为拍卖老物件”陷阱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粮票、邮票、错版币等为诱饵,虚构“海外买家高价收购”,收取高额“拍卖费、服务费”,实际并未进行真实拍卖。
再如,“高价回收”连环套。即将廉价工艺品包装成高档收藏品,虚构“专家评估”“回收协议”,承诺短期内高价回购或代售,诱导老人高价购买;之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失联。
此外还有“直播捡漏”故事局等。即直播间编造“家族没落”“海外藏品急变现”“拍下帮忙保管后高价拍卖”等桥段,配合“投入几千赚千万”“今天最后一场回收机会”等话术,促使老人下单。
针对老年群体的“文玩+文物”骗局在法律上如何定性?李大伟介绍,其中,以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方式宣传真伪、价值、回收承诺,诱导老年人购买文玩、工艺品,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欺诈条款,消费者有权主张撤销合同、退一赔三,平台与主播在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承担连带责任”。直播间持续发布“高价回收”“稳赚不赔投资”等广告,明显与实际经营不符,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行政处罚。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文物”“高价回收”等事实,诱使大量老年人基于错误认识支付巨额款项,符合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若涉及非法经营文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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