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夏天,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入境通道内,一个年逾七旬的老妇人低头走过海关闸机。她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的郭洁芳,外逃23年、辗转多国,曾以假身份藏匿海外,甚至试图通过洗钱切断追查线索。但她最终选择主动回国投案——没有跨国律师的斡旋,没有冗长的引渡程序,只有一份签署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归案确认书。 十年间,一场名为“天网”的行动,悄然重构了腐败治理的全球逻辑。截至2024年,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4048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99人,“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2人归案,共追回赃款666.2亿元。数字背后,是监察体制改革对治理效能的重构,更是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围剿”的战略进化。 郭洁芳案正是这一进化的缩影:她原本只是广州市交警支队的一名民警,但随着丈夫(张林生,曾历任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权力的变大,郭洁芳仅通过持有驾校干股就分得“红利”人民币2370万元。2000年3月郭洁芳外逃;2000年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郭洁芳立案侦查;2007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3年6月,郭洁芳“落网”。 此刻回望,这场行动的真正意义或许不仅在于23年后手铐的闭合,而在于它如何以十年为尺,丈量出腐败治理从“被动追逃”到“主动织网”的质变。 “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回国投案。 破局:集中力量加改革赋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不仅取得压倒性胜利,更通过监察体制改革、防逃预警机制建设等制度创新,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的立体防线。 在2014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的铿锵话语,向全党全国乃至国际社会发出全面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动员令。 在坚强的政治引领下,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正式部署“天网行动”,标志着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系统性、机制化的新阶段。 这些年来,不论是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还是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等国内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都多次强调“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立场,将追逃追赃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 “追逃追赃是个国内外联动的复杂任务,既要靠法律手段,也要靠国际合作,把各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打击外逃贪腐至关重要。”一名长期关注国际追逃的廉政专家表示。 2015年首次发布的针对100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公开点名曝光,释放出“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其中,戴学民成为首例落网人员。戴学民原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外逃14年后于2015年4月在安徽被捕。其归案打破了“贪官外逃即安全”的幻想,彰显“天网行动”初期的震慑力。 2018年3月颁布实施的监察法,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了专章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责,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在追逃追赃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承担统筹协调责任,还需要扛起主办责任。 这一系列改革带来的变化已经体现在了工作之中。在2018年4月启动的“天网2018”的行动部署中,牵头单位由最高检改为了国家监委,这一变化体现的正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以及由此带来的职责转变。此外,追逃追赃工作已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中,把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公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归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第一起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的成功案例。不仅如此,许超凡案还开创了中美执法司法合作的多个“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等。一个又一个“第一”,不仅是追逃追赃个案的胜利,更意味着我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能力和水平正逐步提升,将助力追逃追赃打开新局面。 追逃:法律保障与生存围剿 外逃者的“避罪天堂”曾被视为铜墙铁壁,但十年间,“天网行动”以一套融合法律、心理、金融与舆论的“组合拳”,撕开了看似无懈可击的防线。 十年来,“天网行动”共从境外引渡79人、遣返712人、缉捕1986人,近年来引渡、遣返总数明显上升。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发展,告别以往以劝返为主的单一模式,如今综合运用缉捕、遣返、引渡等多种手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迈进。 2021年,外逃20年的程三昌在未出庭的情况下被郑州中院判处贪污罪成立,成为中国首例刑事缺席审判案。这场审判严格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放出“人未到庭、罪责已定”的强烈信号。 据悉,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即对特定刑事案件中未出席法庭审判的刑事被告人所设置的以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的特殊审判制度。随着这一制度的设立,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特定类型案件中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有利于弥补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不足,从客观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成极大的威慑作用。 程三昌的定罪,终结了外逃者“只要不回国就能免罪”的幻想。不过在此3年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已为国家监委赋权。在浙江省新昌县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案中,中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保加利亚引渡逃犯,仅用44天完成程序(一般引渡的平均周期至少为6个月,最长的甚至长达8年),创下司法协作的速度纪录。 据一名熟悉国际追逃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一个成功的引渡案例往往比劝返释放出更为巨大的震慑作用,它能让外逃分子意识到,哪怕是合法居留者也必须被引渡回请求国接受法律制裁。姚锦旗引渡成功也体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反映出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在追逃中,外逃者的心理防线有时甚至比法律壁垒更难突破。 2016年,曾扬言“死也要死在国外”的“红通一号”杨秀珠最终归案,成为办案人员与外逃人员展开“心理战”的经典样本。一边通过国内后方亲属对其进行劝谈教育,向其传递中方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一边通过前方外交部驻美使领馆的领事多次探视杨秀珠,坚持做其思想工作。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杨秀珠案国内重要涉案人,尤其是为其转移赃款的违法犯罪人员,国外则对杨秀珠涉案资产发现一起、冻结一起。杨秀珠陷入了无钱可花、无人可靠、无路可逃的境地。2015年9月18日,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被美国警方遣返,对杨秀珠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 更柔性的还有政策感召——2018年《敦促投案公告》发布后,4个月内165人主动回国自首。比如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入细致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加强与加拿大双边司法合作。在强大政策、法律威慑下,常征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他在抵达广州白云机场后表示,回国投案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正确抉择。在国外多年,无法对父母尽孝、无法与亲人相见,备受煎熬。现在回到祖国,一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坦白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治理:从注重个案追逃到提供中国经验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 “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闫永明,原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01年11月,他潜逃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在该案追逃追赃过程中,中澳、中新执法部门全力开展合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中澳合作方面,根据中方提供的强有力证据,澳方依法冻结闫永明在澳资产,罚没款全额返还中方。中新合作方面,新方对闫永明开展反洗钱调查,充分探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联合执法的强大压力下,经过32次正面交锋,终于使闫永明认识到回国投案、退缴赃款是最好的选择。2016年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的闫永明结束了逃亡生涯,回国投案。司法机关依法罚没并追缴了闫永明涉案赃款和违法所得收益。 从“追逃者”转向“规则制定者”,中国正深度参与全球反腐治理。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举行,反腐败工作组重点围绕追逃追赃开展磋商,推动各方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成果。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的反腐败宣言,21个经济体围绕拒绝腐败避风港形成共识,首次提出要加强追逃追赃合作。此后,中国陆续推动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在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上提出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 从21个经济体到120多个网络成员,从反腐败工作组到高级别论坛,从“北京宣言”到“北京共识”,“这标志着十年来在中方推动和引领下,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反腐败全球治理不断提质增效,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谢浩杰是国家监委首次通过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抓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他在2012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用开展融资性贸易等虚假合同方式,擅自将国有企业巨额资金支付给与其有特定利益关系的公司使用,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且金额巨大。2018年3月,谢浩杰外逃。 2018年6月8日,经江苏省纪委监委指定,无锡市监委对谢浩杰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并很快查明其藏匿在菲律宾境内。发现谢浩杰逃至菲律宾后,专案组立即提请国家监委及时协调菲方开展执法合作。与此同时,完善案件证据工作紧张进行。专案组先后发起3批次反洗钱申请,查明了谢浩杰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 2019年1月初,国家监委赴菲追逃工作组提请菲方对谢浩杰藏匿地展开摸排。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发现了谢浩杰的具体下落。中菲通力合作,马不停蹄开展相关工作,成功将谢浩杰抓捕归案。 当今世界正经历全球格局、时代潮流、文明进程的深刻变革,腐败现象已演变为侵蚀经济社会肌体的跨国毒瘤,其破坏性在百年变局下愈发凸显。 国际反腐领域权威专家指出,系统性反腐必须突破地域局限,构建起具有司法协同效力的全球治理体系。这种共识在2024年9月24日至27日,于北京举行的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第五次全体会议高级别论坛上得到充分印证,埃及行政监察总署署长纳迪尔·哈桑强调:“腐败不是一个地方性的现象,而是有组织的犯罪,是跨国界的,打击腐败需要形成有效的国际合作。” 在这场全球反腐攻坚战中,中国以“天网行动”为代表的制度性反腐工程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种标本兼治的治理模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网络是我们开展反腐败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将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携手各方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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