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4日讯 3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聚焦“住有宜居 百姓安居”,推动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提升情况。

去年以来,山东省连续4次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含购房贷款、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方面,惠民力度空前。山东在公积金政策优化方面做出以下调整,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享受和首套房一样的最高贷款额度和20%最低首付比例。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以上、高品质住宅上浮10%以上。全省平均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86万元,多子女家庭由75万元提高到108万元,青岛、临沂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50万元。

二是全面推广“商转公”政策,支持缴存人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减少缴存人利息支出。今年1-2月份,全省办理“商转公”贷款5385笔、21.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4.5%、121.9%。

三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新市民、青年人还可以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可以根据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今年1-2月,全省租房提取27.83亿元、同比增长41.71%。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除了享受以上普惠政策外,还推出了两方面专门支持政策。

一方面,将月还款额由不高于贷款人月收入的50%提高到不高于60%,这样可以提高实际可贷额度、减少利息支出,也能减轻首付款支付压力。

另一方面,将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群体中的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支持3万户灵活就业家庭使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受到灵活就业群体的欢迎。同时,我们守牢风险底线,着力保障制度安全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结余资金充足,能充分满足缴存人各类使用需求。

闪电新闻记者 王雨心  报道

[责任编辑:王雨心 韩薇 张洁 李翔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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