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大力支持住房消费,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0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20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60万元;放宽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允许转为组合贷款。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发放“购房家装家居消费券”等形式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区在土地出让时,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承载能力和地块实际情况,推出“预售阶段确定学位”“网签后即可入学”等措施。
支持港澳居民来穗置业,简化购房申请材料,提供按揭便利及资金结算绿色通道,支持住房公积金跨境人民币结算。
意见支持居民“卖旧买新”,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
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居民个人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日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补贴申请(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总金额2亿元,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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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记者:刘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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