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及十大提名案件。四川2个案件分别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其中,成都中院办理的最高法挂牌督办交叉执行侵犯技术秘密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凉山州昭觉县法院办理的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成都中院办理的最高法挂牌督办交叉执行侵犯技术秘密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四川某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某瑞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某升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某升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某瑞公司的涉案技术秘密所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销毁其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一期)中涉及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等,并赔偿9800万元。2023年2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并将某升公司的金钱给付义务执行完毕。但某升公司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销毁设备等行为义务一直未主动履行,因拆除、销毁案涉设备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一定的危险性,成本巨大,且对员工就业、企业经营、金融稳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执行程序陷入僵局。最高人民法院遂对本案进行挂牌督办,协调案件所涉四川、广东、山东三地九家法院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提级执行,并由该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公开招标拆除企业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同时由上级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促进当事人执行和解。2024年1月28日,经三级法院多次组织磋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协议,“一揽子”解决本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某专利侵权案的执行,并促进了另外两起关联诉讼案件的化解。2024年8月5日,某瑞公司提交结案申请书,确认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本案是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部署,三地多家法院共同参战、协同推进。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专利许可费等,让已有设备持续创造经济利益,也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积极价值”,代替拆除设备的“消极价值”,既成功兑现胜诉权益,又让地方龙头企业实现已投入生产线的合法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保障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为依托交叉执行工作机制解决行为类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系新时代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交叉执行、深化审执分离改革、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典型代表。

凉山州昭觉县法院办理的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

2020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杰等人注册公司并孵化出被告人阿西某某(昵称“凉山孟阳”)、被告人阿的某某(昵称“凉山阿泽”)等网络主播。被告人唐某杰等人通过其他网络公司买粉、投流的方式,扩大涉案直播平台账号的粉丝量,并在“网红”直播摆拍带货期间,让涉案的网络公司使用购买来的大量粉丝账号在直播间内使用控评等方式欺骗消费者。被告人唐某杰等人以“助农”的名义,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虚假拍摄在四川省昭觉县山区农户家中收购上述农特产品视频,通过被告人阿西某某、阿的某某的直播平台注册账户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假借大凉山名义销售非凉山产地的农特产品。被告人唐某杰团伙销售额达3500万余元,非法牟利达1300万余元。被告人唐某杰非法获利300余万元,被告人阿西某某非法获利700余万元,其他被告人非法获利六万元至二百万元不等。

本案系凉山州昭觉县法院审理的以“凉山孟阳”“凉山曲布”“赵灵儿”为代表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中的一案。本案中,行为人假借“助农”之名,拍摄采购农户产品的虚假视频,利用消费者对凉山农产品品质的信任进行直播带货,销售非当地产品,并通过买粉、投流的方式在直播间进行控评欺骗消费者,属于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应认定为虚假广告罪。流量经济不能脱离法治轨道,本案的依法审理,既打击了虚假广告行为,打击了短视频造假现象,体现了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的决心,也为凉山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