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之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对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核查,确保新老员工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并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做好记录。严禁患病或身体异常人员接触食品加工。针对新老员工分别开展通用和专项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对加工场所、用餐场所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洁,重点清理墙面、地面、天花板、设备设施及卫生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加强病媒虫害防治,完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设施,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消杀,杜绝非专业人员私自用药,确保食品安全环境。
对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餐具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餐饮具洁净卫生。对食堂后厨、就餐场所、公共接触物品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备足洗手液、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及时清理上学期遗留食品原料,销毁过期、变质食材。重点检查米、面、油等大宗食材感官性状,确保无异常。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禁超负荷供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严禁采购使用发芽的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和亚硝酸盐。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压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引导学生养成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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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索蓉芝
编辑:倪佳红
审核: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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