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北京朝阳警方获悉,近日,接“朝阳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八里庄附近某路旁踢踹车辆,警方依法进行了调查。
嫌疑人李某某(男,28岁),因公共停车位里前车停车不规范,影响同行人停车,李某某借着“酒劲”踢车门、抠车标、踹掉反光镜……升级成砸车毁财违法犯罪行为。当前,李某某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据了解,李某某即演员李明德。
此前报道:2月11日凌晨,@编导杨洋 晒出多张聊天记录截图,称李明德醉酒后砸坏他的车,并拒绝赔偿,警方介入调查。
来源 平安北京朝阳、北京青年报编辑 向家庆 责编 邹渝 审核 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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