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近期,长丰县公安局结合“冬季行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