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有市民朋友通过“有话请您说”
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对在职职工门诊统筹相关问题
进行了咨询
对此
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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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87654321MM问:在职员工每年门诊统筹额度是多少?是年底自动清零吗?起付线是多少?药店哪些药可以刷统筹呢?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回复: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按年度设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2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800元。
在药店购药,您可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上传至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有效处方、凭提供外配处方服务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纸质处方 (医院医保医师签名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到市内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门诊统筹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
为防止出现违规就医购药现象的发生
造成医药资源的不合理使用
和医保基金损失
日前,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就违规集中刷卡行为发布了
提示↓↓↓
各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请注意
1.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3.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4.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处方等有关资料;
5.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条款;
6.不得为清空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违规集中刷卡;
7.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8.不得将非医保药品、非门特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门特药品报销;
9.不得传输虚假数据进行医保报销。
凡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统筹基金发生金额增量较大,疑似存在违规集中刷卡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部门将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开展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必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各参保人员请注意
以下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
1.将非医保、非门特药品串换为医保、门特药品;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刷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
5.将报销比例低的串换为报销比例高的药品。
集中刷卡购药是不合理行为,超量购药若未及时服用会有过期失效风险,而且药品更新迭代频繁,不遵医嘱,自己用药风险大。
凡是查到此类违规行为,医保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请全市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共同监督,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若发现上述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
市级医保部门:2513595
江阳区医保部门:3123428
龙马潭区医保部门:2507275
纳溪区医保部门:4211507
泸县医保部门:8185902
合江县医保部门:5264000
叙永县医保部门:6225077
古蔺县医保部门:7204170
欢迎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报反映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院、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等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医保部门将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来源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泸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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