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吴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  建正式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3年11月起计算;

谌业勇正式任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贵州织金洞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副局长,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1年9月起计算;

陈  坤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王春华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吕  华任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  娟任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治平挂任毕节市教育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卢  松挂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采军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曾  艳不再担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聂宗敬不再担任毕节市水务局副局长,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周龙俊不再担任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震不再担任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段雨祥不再担任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聂宗敬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推荐聂宗敬为贵州省水投集团(毕节)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建议徐晓元不再担任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建议梁  霄不再担任毕节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刘添元

统筹:晏海艳 胡凯瑜

编审: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