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一线生态环境工作者所面临的工作任务量和强度也不断提升,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作为生态环境信息工作者,要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推动环境治理方式变革,将信息化技术手段融入生态环境领域的各个环节,以优质、高效、稳定、全面的信息系统,真正为实干赋能、为服务增效、为基层减负。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已基本实现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的统一受理与数据资源的多层级共享,显著减轻了生态环境基层公务人员、相关企业及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负担,缩短了办事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信息交换整体流程尚未实现全面贯通,信息孤岛、流程复杂、重复建设等问题依旧存在,地方生态环境业务部门与企业仍面临着较大的审核压力和繁重的填报负担。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4点建议。

一是强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构建统一的技术支撑体系,注重整体规划与统筹协调,将数据中心、基础底座搭建于同一平台。

以统一平台为基础,衍生多样化的生态环境应用场景与信息展示模式,实现信息的无缝互联与数据的流动共享。

二是统筹推进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严格遵循各省级数据局或数据中心的规划部署,构建省级数据一体化平台,不断优化跨系统、跨地域、跨业务范畴的数据接入流程,强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严格数据审核环节,同步完善数据集中技术规范与安全保障体系设计。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和管理,以现有标准体系为依据和参照,制定具有普适性和严谨性的项目标准,为项目实施的全周期整体规划与执行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还要注重各项目标准间的兼容性,防止因标准不一致而引发新的“信息孤岛”现象。

四是不断优化信息系统构架。在信息化建设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注重新老系统融合迭代,在对旧有系统平台升级改造的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新系统建设。对于确有建设需求的新系统,应遵循统一入口、统一公开、统一分拣、统一填报的总体原则。

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信息化素养和操作技能,为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编辑:秦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