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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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pk 2024-11-27
这又是一次医疗改革的大动作啊!感觉现在的医疗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希望这些改革措施都能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患者真正感受到福音!
袁昌仁 2024-11-27
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互认太好了,患者不再重复抽血、重复检查、重复折腾、重复掏钱,期待这次七部门发文产生巨大权威效应。
崇州市崇庆街道 2024-11-27
关注民生,这样的惠民措施很好!检查结果互认,避免了更多的折腾,也让病人少受了许多罪,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使病人能得到及时到救治,很好!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既方便了群众,又解决了问题,一举两得,实现双赢。值得点赞和广泛推广!